校区全体师生员工、住户及来访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管理,营造安全、有序、通畅的校园环境,有效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及校区实际,现就校园车辆通行、停放管理与违规行为处置等要求通告如下,望自觉遵守:
一、机动车通行要求
1.车辆进入校园门禁区域及人员密集路段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
2.校内所有道路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鸣笛,并须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3.严禁在校内超速行驶,行经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密集路段时,须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并主动礼让行人。
二、电动自行车通行要求
1.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竞速行驶;
2.驾驶人应年满16周岁,骑行期间须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违规载人,禁止驾驶无牌、改装车辆;
3.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带入校内建筑物内(如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等)存放或充电,避免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车辆停放与合规充电要求
1.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或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
2.电动车须在指定充电区域进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私拉电线和将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不得在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等建筑内违规充电。
四、违规行为处置办法
1.校内注册车辆
首次发现超速、违停、违规充电等行为,予以现场记录并留置《违规行为告知单》;
同一车辆一学期内再次违规,将通报所属中层单位、部门,并作内部公示;
年度累计三次违规,取消该车辆校内门禁通行权限,同时将违规记录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2.校外车辆
所有临时入校车辆(含公务、访客、配送等)如发生违停、超速、违规充电等行为,一经查实,直接限制入校。
五、通行权限管理说明
1.校区北门仅限校内注册车辆通行,社会车辆由正校门出入;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确有特殊原因,需各院所审核批准,保卫部短期授权通行;
3.因公、因私来访车辆须由接待单位提前向校区保卫部预约登记;
4.车辆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至校区保卫部(5312办公室)办理权限更新或注销。
校园安全关乎每一位师生、住户、来访人员的切身利益,文明出行、规范用车是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请全体师生员工、住户、来访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主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氛围,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28-87123324、028-87126110。
特此通告。
都江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