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都江堰校区试行)

时间: 2019-05-22 13:10      作者:王韬            来源:       点击:

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都江堰校区试行)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为规范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多媒体教室设备的安全与完好,更好地服务教学,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使用范围

1、教务部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统一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2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其它会议、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等非教学活动按学校规定程序完成教室借用申请后可使用多媒体教室。

第二条 申请使用程序

1、多媒体教室由教师在四川农业大学教务网上统一申请、打印借条、教师签名,并在使用前一天交1109多媒体办公室。

2、学生使用教室,需教师借用,并用教师一卡通刷开多媒体机柜。

3、非上课时间借用教室,需手写借条,说明原因、时间、教室、学生组织、学生及联系方式,负责教师签名并使用该教师一卡通。

第三条 多媒体使用注意事项

 1按照《多媒体设备使用》操作,如遇问题,请联系1109多媒体办公室(IP电话11081109座机87123394)及时处理。

2、因教学要求需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内安装软件(特殊软件自备),须提前联系多媒体办公室协助安装。

3、保持幕布、讲台及教室的整洁。




第四条 媒体办公室工作职责

1课前15分钟打开多媒体设备,并再次检查、调试设备。

2每两周检查、维护设备,定期删除“过期”教学软件和课件,升级杀毒软件,并查杀病毒。

3为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及时排除设备的软硬件故障。确因设备损坏,现场无法解决的,应迅速调整教室妥善安排,填写《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厂家尽快维修。

4保管好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软件、保修证书建立设备出入库登记表

5寒、暑假前及开学前对所有设备全面检查并备案,确保正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6、编辑及播放宣传文件,第一教学楼大厅LED活动中心LED及二教LED屏按教务要求和通知及时进行编辑并播放

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201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