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都江堰校区试行)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为规范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多媒体教室设备的安全与完好,更好地服务教学,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使用范围
1、教务部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统一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2、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其它如会议、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等非教学活动,按学校规定程序完成教室借用申请后可使用多媒体教室。
第二条 申请使用程序
1、多媒体教室由教师在四川农业大学教务网上统一申请、打印借条、教师签名,并在使用前一天交1109多媒体办公室。
2、学生使用教室,需教师借用,并用教师一卡通刷开多媒体机柜。
3、非上课时间借用教室,需手写借条,说明原因、时间、教室、学生组织、学生及联系方式,负责教师签名并使用该教师一卡通。
第三条 多媒体使用注意事项
1、按照《多媒体设备使用》操作,如遇问题,请联系1109多媒体办公室(IP电话1108、1109;座机87123394)及时处理。
2、因教学要求需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内安装软件(特殊软件自备),须提前联系多媒体办公室协助安装。
3、保持幕布、讲台及教室的整洁。
第四条 多媒体办公室工作职责
1、课前15分钟打开多媒体设备,并再次检查、调试设备。
2、每两周检查、维护设备,定期删除“过期”教学软件和课件,升级杀毒软件,并查杀病毒。
3、为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及时排除设备的软硬件故障。确因设备损坏,现场无法解决的,应迅速调整教室妥善安排,填写《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厂家尽快维修。
4、保管好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软件、保修证书,建立设备出入库登记表。
5、寒、暑假前及开学前对所有设备全面检查并备案,确保正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6、编辑及播放宣传文件,第一教学楼大厅LED、活动中心LED及二教LED屏按教务部要求和通知及时进行编辑并播放。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