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时间: 2019-09-02 10: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即日起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平台

1.学生操行得分的评定操作(含学生及班主任打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最终核算、查询等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13.54.11.26/sys/)进行。

2.2015级(五年制)、2016级学生使用教务管理系(http://jiaowu.sicau.edu.cn/)填报核算第二课堂成绩。

3.2017、2018级学生使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填报第二课堂相关项目。

二、各部分成绩计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政策见《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921 号)》。

(一)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由教务处提供,直接导入系统。从大学一年级起累积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认定的有效成绩和最终分值为准。开课课程性质、成绩及学分计算以教务系统的最新记录为准。

(二)第二课堂成绩

1. 20172018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由校团委直接提供,按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计算,成绩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2. 20152016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延用《本科教学管理办法》中的“创新创业(技能)评定成绩”,学生自大学一年级以后获得的项目均可申报,采取自主填报审核和部分项目由职能部门统一录入两种方式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认定标准见附件1创新创业实践总分值与成绩对应表见附件2

1)职能部门统一录入。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加分由相关职能部门录入分值,录入后无须审核直接生效。职能部门“创新创业实践”录入项目和负责人见附件3

2)学生自主填报审核。除附件3中所列项目外,其余项目须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填报,按要求审核。

学生填报:登陆教务系统的个人用户界面点击创新创业实践”→点击填报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导航栏填报项目。学生填报内容未审核前可查看和删除,审核通过后不得进行修改和删除。

学生须如实填报,如有编造材料虚报作假者,一经查实计入不诚信记录,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项目审核:项目审核包括班级审核小组初审及学院审核。

班级审核小组初审

组建机构:班主任任组长,组建含班长、学习委员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班级审核小组,名单须报学院备案。

审核依据:学生填报内容须向班级审核小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技成果类须提交成果授予单位颁发的证书;公开发表文章须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学术会议论文交流须提交会议通知,论文集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竞赛获奖及技能认证类须提供相应证书,英语水平考试(PETS、雅思、新托福、GREWSK)须提供考试成绩单;其他语种证书及艺术体育类证书的颁证单位若非政府机构,须提供证书颁发机构的权威性证明;兴办创业实体须提供本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社会调查须提供社会实践登记表或调查报告。

审核流程:学习委员或审核工作具体负责人,登录个人教务系统点击学习委员”→输入班级密码进入班级管理页面点击导航栏创新学分即可查看班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数据根据学生本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对学生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内容属实点击学习委员审核通过,否则不予通过)。

公布上报: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全班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经班主任签字的审核项目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学院。原则上学生填报数据经班级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不再更改。

学院审核。各学院采用学工账号登录教务系统,可对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学院书记账号对本院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申报具有终审权。

(三)操行得分

班主任及全体同学均参与操行得分评议,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每个学生为除自己以外的班级其他同学评定等级,班主任为全班同学评定等级。参与评定达到或超过小班总人数一半及其以上为评议有效。

评议采取等级评议,根据评议项目及评价要素符合程度,按照“a.很好、b.好、c.一般、d.较差、e.很差”确定等级,每个小项a等不超过班级参评人数的30%。操行得分评议参考标准附件4

班主任及学生评议只需在系统中填报评议等级。由系统根据等级自动折算分值,并计算出学生最终操行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

当学年有下述情况的,在以上评价所得总分上扣分(多重违规,按高项扣):有不诚信记录、受到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2分;受警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分,记过扣12分,留校察看、公检法机关认定违反刑法但免于起诉的扣15分。扣完为止。

学生操行得分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日程安排

完成时间

95日前

1.2016级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2017-2018级学生完成第二课堂成绩(以校团委通知为准)

2.小班完成操行得分评议;

3.学院确认后报送各班操行得分。

910日前

1.学院完成2016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分值”审核;

2.职能部门在教务系统上传2016级学生创新创业有关项目;
3.学习成绩确定并导入系统。

912

学校审定(委托学院分管书记终审),发布成绩。

所有工作时间截止均为当日24:00若与保送研究生工作时间相冲突,则另行调整通知

 

四、联系方式

各职能部门负责录入项目及经办咨询老师见附件3,班级审核、学院审核由各级审核负责人员解释,政策疑问及其他问题可到各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或电话咨询(陈老师,028-86290668;向老师,028-86290688)。


学 生 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