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都江堰校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寝室安全趣味知识竞赛,在校区4101报告厅进行决赛。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历时三个月,参与人数达300余人。决赛经过情景剧、你画我猜、抢答题、老师提问等四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决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两名。至此,此次寝室安全趣味知识竞赛正式结束。 商旅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21级温习同学说:“通过此次知识竞赛,让同学们增强了安全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校园安全教育、检查、法制宣传以及技防系统建设和维护等。 2.负责校园师生集体户籍管理工作。 3.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涉校案件的调查、处理。 4.负责校园消防安全、门卫和交通管理、反恐防暴、防诈骗宣传等。 5.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牵头协调学生军训工作,做好武装力量(青年民兵)建设、拥军优属等工作。 6.对接属地公安、消防、武装部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实施办法.pdf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pdf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pdf
财务工作管理办法.pdf
采购管理办法.pdf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阵地。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管理规范、绿色智能的温馨家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40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阵地。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管理规范、绿色智能的温馨家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40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近日,教学科研基地办深入林区开展火患大排查,专人严防死守重点区域,广泛宣传护林防火知识,拓展视频监控覆盖点位,继续抓实24小时防火值巡,与属地社区强化森林联防,全面筑牢林区“防火墙”。清明前后是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段,基地全员上岗、重点布防,把关守点林地主要出入口,切实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确保灵岩山教学科研基地安全。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20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讲话的主要部分).docx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办法.pdf 附件1.仪器设备处置申报表.doc 附件2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docx 附件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报废处置论证表.docx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docx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docx
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23年12月26日,上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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