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关于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项目在线申请的通知

时间: 2019-09-04 15:4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根据川财教〔2015〕230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16、2017、2018、2019年录取就读的四川籍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省外生源,不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特别提醒:当学年正在休学,暂停享受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深贫县免费定向生不再享受本政策。省外户籍的学生,不享受本政策。

二、日程安排

1. 学生在线申请(9月5日09:00—10月31日18:00)

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s://www.scxszz.cn),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资助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若有误,请在备注中注明)、就读学校信息(学籍号为学生学号)、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含账号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开户网点)等,提交后不可更改。核实后务必点击“提交数据”,否则学校无法进行“学校审核通过”流程。

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若学生未在系统中查到本人建卡信息或无法填写申请,请自行联系户籍地县(市、区)扶贫移民局核实确认。

2. 学校审核

学校应在学生提交申请后5日内完成对申请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的审核工作。

3. 县级审核、公示及资金发放

各地县级教育(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对申请学生信息的终审确认、公示,公布受助学生名单和资金发放。上述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系列安排部署之一,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2016、2017、2018、2019级四川籍学生,深入摸排,做好政策宣讲、申报指导工作。

工作联系人:王春子,0835-2882300;雅安校区综合楼学生事务中心。

 

 

 

 

                                学 生 处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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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申请流程